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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第十七章


  第十七章

  从三日月宗近口中说出的这个称呼——“王”,事实上并不陌生。

  他之前就提过几次,还毫不介意地跟梅林和阿尔托利斯讲述了自己以前的故事。

  唔,也就是关于怎么和“王”认识的事情了。

  千年前,美索不达米亚地区,曾出现过一个繁华强盛的城邦式国家。

  其名为,乌鲁克。

  将乌鲁克推向繁盛巅峰的人,是统领了国家和全体人民百余年的他们的君主。

  其名为,吉尔伽美什。

  有流传千年、并且还在延续的石板记录下吉尔伽美什的史诗,将乌鲁克王的伟大事迹歌颂。

  在史诗的前半部分——其实,描述的也就是年轻时候的吉尔伽美什——乌鲁克王三分之二是神,三分之一是人,他俊美,英勇,强大,既是王,也是一名无人能挡的战士。

  不过,王的强大惹人敬仰崇拜,又有不那么“完美”的地方,让人民畏惧。

  吉尔伽美什的暴虐,也是在历史上留下记录了的。

  他用□□来统治乌鲁克,并且不容任何人置喙他的决议,让人民又是仰慕他,又是畏惧他。

  由此可见,这的确是一个相当自我的王了——完全没法想象,这样狂妄自我的男人在后来的几十年,居然从暴君转为了相当贤明的王。

  对没见过王“暴君”的那一面的人来说,很难想象是吧?

  之前也说过,三日月宗近遇到吉尔伽美什时,王已经是兢兢业业的贤王了。

  贤王的脾气显然比年轻时好了不少,且心性沉淀了下来,行事风格也跟年轻时有所不同,便让不少没见过他当年风范的乌鲁克年轻人惊叹,说着什么“不可能吧王以前那么恐怖的吗?”。

  三日月宗近倒是没这么觉得。

  他也没见过暴君的样子,但大致想得出来。

  道理是怎么讲的?人再怎么变化,扎根于心的某些本质也是极其难改变的。

  普通人都是这样,比普通人倔强——不,顽固程度更高几个档次的王,就更不用说了。

  脾气变得再怎么好,王的本性还是摆在那里,只不过是收不收敛的区别。

  他还是非常挑剔。

  “唔,不顺手的长度,还有这些几乎看不出来的纹路——太单调,太朴素了!若不是做工还算新奇,绝对入不了本王的眼!”

  ——这么朴素真是对不起呀……等等,朴素?!

  他还是非常傲慢。

  “本王就是这片土地、这个世界当之无愧的掌控者,这种理所当然的事情,难道还要特意强调么?”

  ——嗯,不用,知道了知道了。

  挑剔说了,傲慢说了,剩余的还有些许相差不多的小毛病。

  以及,将王此人从头至尾贯彻到底的最大本质。

  “任性”。

  是的,吉尔伽美什就是一个任性极了的王啊。

  就算随便一回想,三日月宗近也能从他对外声称“记不清了”的回忆里,翻出不少有意思的内容。

  比如王不顾所有人的反对,坚决要通宵熬夜把堆积成山的石板看完,结果三天三夜后面无表情地倒下的回忆。

  比如王就是要逼迫他在两天内学会乌鲁克人的语言,结果被他淡然但是就是无动于衷的表情激怒的回忆。

  比如王……

  啊呀,怎么想起来的都是王的身影不那么“高大”的事情呢?

  三日月宗近决定把以前的事儿略过,专注于现在的重逢。

  “您呼唤我,是有什么要事吗?”

  他笑意盈盈,故意这么问。

  ……

  其实已经远远超过了“许久不见”的程度。

  只不过,听到这话的王被另外的内容吸引了注意,不屑于指出这一点。

  作为半神半人的王在人间逝去,并不是终点。吉尔伽美什随即成为了英灵,端坐于英灵座上,审视还将延续下去的凡间,他所统治的后花园。

  即使英灵殿内没有时间流逝的说法,英灵的本体无法离开英灵王座,这样的“生活”也应当显得无趣得紧。

  可是,王不愧是王,给自己打发时间的乐子早就准备好了。

  他有一把名为三日月的刀。

  在见惯了传世奇珍的吉尔伽美什眼里,能够诞生出刀灵的刀外形再美吗,也不过是一件兵器,不值得他放在心上。

  事实上,能被吉尔伽美什放在心上的人或物,本就少得可怜。挚友恩奇都算一个,自己的乌鲁克也能勉强算一个。

  还有什么?

  要把被审美很偏的王认定“朴素”的刀加入进来,未免也太不知趣了——至少如今的吉尔伽美什不会承认。

  那把刀的刀灵,是一个奇怪的家伙。

  吉尔伽美什还是第一次遇到嘴上叫着他主人,实际上并未对他怀有多少敬畏之心的这等弱小生物。

  更奇怪的是,一开始他很生气,但好像没过多久,就抱着“且看看这个杂种想干什么”的心态——

  嗯,把最初的怒气给忘了。

  三日月宗近的本体至今还扔在王之财宝的宝库中,所以,英灵殿上的王要是有心,随时都能把刀取出。

  吉尔伽美什当然不会做出闲着没事就把刀拿在手上的愚蠢之事。

  但是,这却影响不了对方自己找过来。

  就在前不久,他们才见过一次。

  在王漠然中竟然泄露出一丝错愕的视线注视下,跟千年前样貌相同的刀灵,比千年前更加不跟他客气了。

  他干了一件王本来应该毫不在意,但此时却莫名无法不在意的事情。

  他——

  十分陈恳地,向坐拥一般人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宝的乌鲁克王,借·了·一·大·笔·钱。

  借钱去赎人……不,赎刀。

  “哈哈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,只有用一千枚金币才能从海贼手里换回鹤丸。王,需要借条吗?想也不需要,反正我的本体就在你这里,拿我自己当做抵押吧,哈哈哈。”

  然而,三日月宗近就只主动出现了那一次,后来的几十年几百年里,便再无音讯。

  王:“……”

  王:“???”

  若不是王座的扶手够坚固,怕不是早就要被王冷着脸捏碎。

  这憋屈——不,愤怒的感觉是怎么回事。

  吉尔伽美什无法容忍自己被戏弄,更无法容忍“难道本王被区区杂种遗忘了”这种事出现。

  因此,刚好这一次王心血来潮,让一道分灵顺应了现世魔术师的召唤,参加了所谓争夺万能许愿机的圣杯战争。

  由于在圣杯战争遇到的个别杂种勾起了他的一点兴致,吉尔伽美什顺带想起了某个疑似糊弄了自己的家伙,才第一次亲自动手——

  不加犹豫,把那家伙抓了过来。

  并非是因为“看”到了什么令他不悦的画面。

  毕竟,光是三日月宗近此人,就已经让他极其不悦了。

  ……

  还是没变。

  毫无疑问,这是一个极美的男人。

  深蓝色的狩衣被金红束带紧缚,孑立在此的身姿纤长而优雅。同样是蓝色,金色的稻荷流苏紧贴着发丝,仿佛在与幽夜与黎明相接的眸色相映。

  就像是以夜色作为幕布,随樱花一同轻落在地上的新月。

  当他垂眸,微笑着望来之时,被如此美丽的眼睛凝视的人,想来无一例外,都会陷入一时的沉醉吧……

  ——前提,双手环胸的王不是早已看透他本性的“老熟人。”

  ——前提,此时的他手里没有抱着一个白发小孩儿,他也没有习惯性地爽朗大笑,自己说出会打破这美妙景象的话。 

  王问:“这就是你用本王的黄金,赎回来的东西?”

  他答:“哈哈哈哈——不是哦。”

  “这当然是,我在路上捡来给照顾自己的小孙子呀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……”

  开玩笑失败。

 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。

  王的赤眸似乎还很难觉察地抽了一下。

  萤丸:“……”

  他欲言又止。

  到底还是没告诉三日月,自己的年纪也挺大了。

  ——至少,也是可以做爷爷的年纪好吗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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