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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56章 往事!(求月票)


第957章  往事!(求月票)

    金梦夜总会所管辖的派出所,羁押室内。

    程君被推进问询室里,她转过身来,辩解道:「我就是一个卖啤酒的,我什么都没干,你们干什么抓我?」

    贺宁眯眼打量她:「你理解错了,我们没抓你,只是找你来问你一点事情。」

    「警官姐姐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贺宁皱眉:「谁是你姐姐?坐去椅子里。」

    「好,好。」程君点点头,去到桌子后面,规规矩矩地坐下来,双手老实地放在膝盖上。

    猫子一瞧,这女人根本不是正经卖啤酒的,卖啤酒用得著穿那么短的裙子?

    大腿根的上半部分都差点露出来了,一看就是把裙子故意裁短的。

    这明显是变相的违法卖银,猫子很想打电话告诉老姚,叫他平时办案,要提防这种新型的卖银手段。

    程君斟酌道:「警官,你们找我来,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?」

    贺宁瞪向她:「先仔细想一想你干了一些什么。」

    这就是随口诈唬,程君也不害怕,她明白如果不是犯了重案,抓人要抓脏,警察拿她没办法。

    就算是有人告发她借著卖酒,进行违法卖银,那又怎么样?证据呢?

    警察找不到证据的,她跟那些嫖客出去,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,她不信警察会为了这屁大点事情为难她,也为难他们自己。

    不多时,门口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程君抬头望去,看见先前在夜总会里见到的那个人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「杨局。」贺宁打了一声招呼。

    杨锦文点点头,他先是看了一眼程君,再将手里的公文包递给身后的冯小菜,随后迈进问询室里。

    程君听见了女警官的称呼,她睁大眼,情不自禁地咽下一口唾沫。

    杨局」?她在心里琢磨,竟然会是局长,这么年轻的?局长不都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、或者是老头子吗?

    局长可是比派出所的所长还要大!

    在夜总会里看见对方的派头,她对杨锦文的身份有过怀疑,她以为对方是什么富家公子,特别有钱那种,没想到会是局长。

    杨锦文坐在桌子的对面,脸上笑了一下:「你就是程君?」

    「呃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「别害怕,我们专门找你来,是向你打听一些事情。」杨锦文掏出怀里的证件,递给她看:「我们是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的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程君盯著他的证件,上面有警衔、职务等,她不认识这些,这不重要,但前面的前缀把她吓著了,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」。

    公安厅?她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。

    她混迹社会这么多年,知道她所做的事情贵归治安队和派出所管,命案重案归刑警大队管,公安厅是管全省警察的。

    程君忍不住咽下一口唾沫,她觉得自己肯定要倒霉,但却不知道摊上了什么事情。

    难道是几天前的晚上,她被一个肥胖的老男人找出去开房,对方干那事儿之前,含了一粒速心丸,还一边吹嘘自己是某某单位的。

    那男的弄了两次,到最后都喘不过气来,跟死猪一样趴在床上。

    她拿钱走人的时候,这老男人没有一点动静,是不是他妈的心脏病犯了?死在酒店里了?

    程君瞧见杨锦文还在注视著自己,她赶紧回过神来:「我————你们想问我什么?」

    杨锦文抬起左手腕戴著的手表看了一眼,随后抬起脸来:「已经很晚了,你饿不饿?

    要不要吃点东西再聊?」

    程君确实没吃晚饭,她想说不饿,但杨锦文向站在一旁的贺宁吩咐:「给她打点夜宵来。」

    贺宁点点头,向程君问道:「你想吃什么?」

    「随便,随便都行。」

    「那就炒河粉。」

    「麻烦您放点辣椒。」

    贺宁转过身的时候,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杨锦文坐直身体:「吃夜宵之前,咱们先聊聊,你叫程君?」

    「是。」

    「哪里人,多大年龄?」

    「北边的,我今年24岁。」

    正在做笔录的冯小菜,抬头看了她一眼:「不对吧,你身份证上是1974年出生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「呃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冯小菜瞪了她一眼,拿起桌上的身份证,在手里扬了扬:「难道你用的是假身份证?

    你不叫程君?」

    「不,不————」程君赶紧摆手:「我是叫这个名字,年龄以身份证为准。」

    「我告诉你,你放老实一些!」

    「是,我知道了。」程君忙不迭地点头。

    杨锦文抬抬下巴:「谢东,你认不认识?」

    「认识。」

    「他是干什么的?」

    「他是————」程君语气顿了一下,而后又叹了一口气:「他组织卖银。」

    「你和他是什么关系?」

    「我、我现在跟他没关系,真的,我早就没跟著他一起干了————」程君本来想隐瞒,但谢东已经被抓了,她没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撒谎。

    卖银又不是什么大罪。

    杨锦文见她还算老实,便向猫子点点头,猫子拿出郑念的照片,递在她的眼前:「你看看这个女人,你认不认识?」

    「郑、郑念?」程君叫出了名字。

    杨锦文微微颔首,没有吭声,但瞧见这个女人的脸色和眼神一下子变了,变得有些害怕。

    程君眨了好几次眼,忍不住问道:「她、她出事了?」

    杨锦文微微眯著眼:「你觉得她会出事?」

    「我、不是————」程君摇了一下头,眼神惊疑不定:「她————郑念有一个很小的女儿————小霖、小霖跟著她的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「是。」

    程君的视线移到杨锦文的脸上:「警官,郑念她到底怎么了?」

    杨锦文不回答,反问道:「你上次见到郑念和她女儿,是在什么时候?」

    程君非常肯定地道:「6月1号,2002年的6月1号,我去找过她,就在她出去单干的两个月后。」

    「去哪里找的她?」

    「红光路、新塘公寓,她租的房子,住在7楼。」

    「你为什么会去找她?」

    「那天是6月1号,儿童节,我想去看看小霖,我还买了玩具,但被郑念给轰出来了,她不让小霖看见我。」

    「她为什么不让你见小霖?」

    程君吐出一口气,苦笑道:「她觉得我脏,可笑吧?她也是卖银的,她竟然觉得我脏!她害怕小霖接触我们,但她自己呢?」

    杨锦文瞳孔缩了一下:「你的意思是,她想要给她女儿创造好的条件?」

    「狗屁!」程君狠狠地骂道,骂完之后,她的眼神忽然黯淡下来,重重一点头:「是,你说的没错,她是为小霖好。。」

    「那她为什么会继续干这一行。」

    「不干这一行,她拿什么养活小霖?

    她什么都要给那孩子最好的,吃的、穿的、比普通孩子用的还要贵。

    她害怕小霖受一点点伤,哪怕摔了一跤、或者是擦破一点皮,她都自责,有时候还扇自己巴掌,我觉得她对小霖的爱,太疯狂了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程君说到这里,顿了顿后,继续道:「————警官,你刚才是说的对,郑念确实很爱她女儿,02年4月份,她存了一些钱,就想著去过正常的生活,所以洗手不于了。

    警官,现实很残酷的,她没暂住证,找不到工作,我听说她为了弄来一张暂住证,还陪房东睡了一觉。

    就算找到工作,带著小霖,她怎么上班?

    再说,她这么奢侈地去养小霖,钱从哪里来?

    进厂打工根本不可能,所以,我那时候就跟她说,把孩子送去老家,让家里人带,她自己可以多赚一些钱,以后金盆洗手,把小霖养大,不要像我们这样。

    另一个办法就是,她不要大手大脚,不要什么都给小霖买最好、最贵的,同样也能存一些钱,将来好好生活。

    可是,郑念这个女人根本不听,她宁愿不给自己买新衣服、新鞋子,捡我的衣服穿、

    饿著肚子,也要给小霖最好的,您说,这女人是不是疯了?」

    杨锦文问道:「郑念家里人是什么情况?」

    程君摇头:「她没具体给我说过,我只记得,我刚认识她那会,她和我提过一嘴,她父母在莞市的一家鞋厂上班。

    ,,「她女儿的父亲是谁,你知道吗?」

    「她也没说过,我只记得2001年的夏天,当时,我在后街的一家足浴店当店长,那天下午,我闲著没事在店门口抽烟。

    郑念背著三岁的小霖,从店门口过的时候,她问我能不能给她买一碗饭,她饿得走不动路了。

    我看她那样子,连鞋子都没有,全身脏兮兮的,蓬头垢面,还留著一头短发,我看她背上背著的小霖,确实觉得可怜,就去小卖部给她买了一些吃的,把她叫进店里来吃。

    郑念一口没吃,全部喂给孩子了,我又去买了一些,才喂饱她们母女俩,我问她是从哪里来的,她不说,问她有没有身份证,她有,名字就叫郑念。

    我给孩子洗了脸,也让她洗了洗脸,我才看清她长什么样子,她虽然皮肤晒黑了,但好年轻,才二十来岁。

    她问我能不能给她找一个工作,我们店里刚好缺人,所以我就找老板、好说歹说,让她留下来,我还帮她租了房子。

    也是从那个时候,我认识了郑念,还有三岁的小霖————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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