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77章 喜书初入大周
盖喜书靠着一根芦管,在水里一漂便漂出了数里,冻得差点失温时,才在一个荒弃的村落旁上了岸。
盖喜书在一间没了半边屋顶的草屋里,生起一堆火,一边将身上的湿衣衫脱下烘烤,一边自语道:
“我的身份已经暴露了,室枧与室沐定会知会其他城池抓我,大城是不能去了。
可我要去大周,就必须要去白济熊滨关,那里是白济最大的码头港口,只有那里有商船去往大周。”
盖喜书思索了一番,出得屋看了看村落旁的那条不大的河,心下有了计较。
盖喜书将烘得半干的衣衫穿好,去河边扯来许多野籐,随后将草屋的烂门板拆了下来,又寻来数根枯木。
她将烂门板与枯木绑在一起,制成一个简易木筏,将其推到了河里。
既然从陆路穿州过府行不通,那便夜间走水路。
这条河是往东南方向流的,注定是要流向大海。
木筏比舟船小,没那么起眼,且是晚上行动,如若路上有遇上追兵,她也可以借着夜色躲进芦苇中。
白济的疆域比新逻与高丽都要小,漂到大海之上也要不了几个晚上。
只要进了大海,盖喜书便可沿着海岸线划向熊滨城。
只不过,这有个前提,她不能遇着大风大浪,否则就凭她这个木筏子,只有喂鱼的份。
但如今她已没有得选择,哪怕这是条死路,她也得闯一闯。
“夫君,也不知道你有没有想我,我真的好累啊。”
盖喜书爬上木筏,看着天空中高挂的明月,轻语了一声,手上的木板使劲一拨水面,开始了水上漂流。
盖喜书昼伏夜出,白天躲在芦苇丛中,避开河面上的所有船只,靠捉河里的鱼,捡河蚌果腹。
到了晚上,盖喜书才借了夜色,继续往海的方向漂。
幸好这条河,水流平缓,并无什么急湾瀑布什么的,经过三个晚上的漂流,终于到了入海口。
兴许是上天眷顾于她,她沿着海岸线划木筏时,海面只有徐徐微风,浪涌也不高。
即便是这样,在海上划木筏也是一个考验体力与技术的活,风险仍然极大。
盖喜书有几次差点葬身于大海之中,头顶的烈日将她的头脸晒得一层层的脱皮,那张原本白晰俏丽的脸蛋,变得又红又黑。
如此一来,她反倒不用刻意去伪装了。
因为,现在的她,全身衣物上结了一层厚厚的盐壳,头发也结成了块状物。
再加上那张又黑又红还脱皮的脸,以及微微鼓起的小腹,谁还能认出她是高丽盖家千金。
就算再遇上像室沐那样非要她将脸洗干净的人,恐怕也认不出她来了。
盖喜书沿着海岸线划了五日,终于在第六日黄昏时分,到了白济最大的港口,熊滨码头。
熊滨码头与登洲码头不遑多让,各种商船、货船、渔船林立,码头之上人挤着人,一片繁闹之景。
盖喜书在远离码头的一个小沙滩上,将木筏弃了,扯了些枯草塞进衣服下。
仍是装成快要临盆的样子后,这才往码头走去。
这十几日,盖喜书一直靠吃河鱼捡河蚌,以及挖海边礁石上的牡蛎活命,人已到了生死的边缘。
她需要在这码头上,乞讨一些吃的。
白济没有受战火波及,熊滨码头上,又多是海商旅人来往的繁闹之地,盖喜书现在这副鬼样子又极其可怜,要饭比在高丽容易多了。
当然,要饭活命,只是盖喜书的目的之一。
她最主要的目的,是观察来往的船只,看哪艘是去往大周的。
因为白济不仅与大周通商,还与倭国,以及东南沿海的一些小国有来往。
若是不分辨清楚,错搭上去往倭国的商船,那可不是开玩笑的。
盖喜书暗中观察了数日后,终于确定了一艘名为‘赶浪’号的大型商船,是去往大周的。
盖喜书将衣服下的草团扔了,用布条狠勒了胸口,又将头发用烂布包了,扮成了一个瘦小的少年。
趁着赶浪号往船上装航海所需的瓜果蔬菜时,上赶着去帮忙搬东西。
赶浪号上的船工们,对像她这种自发帮忙的行为,已是见怪不怪了。
码头上常有穷苦少年,自发抢着帮商船搬货物。
这些人所求不多,给几个铜板,或几个馒头就行,比专门扛活的民夫便宜。
盖喜书就这么混上了赶浪号,藏进了底舱中。
由于赶浪号是去大周采购物资的空船,底舱中没有货物,便也没有人去查看。
盖喜书靠着夜里,从船上灶房偷剩饭与瓜果蔬菜活命,一路跟着船到了登洲。
她却浑然不知道,她苦苦找寻的夫君,就在那艘与她擦肩而过的巨型战舰上。
她更不知道,姜远也曾苦苦找过她。
盖喜书蜷缩在赶浪号的底舱中,听得海浪的声音,肚子也跟着咕咕叫唤起来。
“不知道沈家商船的灶房,会不会常有剩饭。
更不知道沈家商船,要走多久才能进大周内陆。
不能就这么等到天黑去爬沈家的商船,还是得下船去弄点吃的才行。”
盖喜书估摸了一下,自己与姜远相处了数个月,一直是用大周话交流,自己的大周话应该没什么破绽了,要个饭问题应该不大。
盖喜书这般想着,偷摸着下了白济的赶浪号。
盖喜书踏上码头的那一瞬间,有些许激动。
这是她活了二十年以来,第一次踏上大周的土地。
她又想到,她的夫君当初孤军入高丽前,可能也在这码头出现过,顿时觉得这里亲切了起来。
“孩儿,这里是大周,是你爹爹的国家,他也许也曾来过这码头呢。”
盖喜书轻抚着小腹,用旁人不可闻的声音,对肚子里的孩子说道。
由于想到姜远可能也在这里出现过,盖喜书临时决定进城去看看,去走一走姜远曾走过的路。
盖喜书随着进出城门的人流,进了登洲城内。
只见这里竟比高丽壤城还要繁华热闹,各种货物琳琅满目,叫卖声此起彼伏,往来的商贾更是如过江之鲫。
其中还有许多穿着长衫的大周文人,摇着折扇在街头巷尾闲逛,偶尔还吟上两句诗词。
盖喜书毕竟也才二十岁,到得这异国他乡看什么都稀奇,一时间竟将要饭的大事忘了。
“快闪开!别挡道!”
此时一队拉着货物的车队从城中主道急驶而来,头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个穿着绸缎,嘴角长了颗黑毛痣的瘦子,大声呼喝。
盖喜书正站在街道正中好奇的四下乱看,竟是没有听到那黑毛痣的呼喝声。
那黑毛痣见得主道上的行人,见得他的车队过来皆避让了,唯独一个臭要饭的挡了道,扬了赶车长鞭,便朝盖喜书抽去。
盖喜书听得劲风呼啸,连忙将头一偏,往一旁躲了开去,抬头怒视着那黑毛痣。
“哟嗬?挡本管事的道,你还敢瞪我!好胆!”
黑毛痣嘿了一声,甩了长鞭又朝盖喜书抽了过来。
盖喜书大怒,自己不过是挡了一下道,这个黑毛痣竟两次甩长鞭抽她,着实可恶了。
盖喜书的戾气瞬间上来了,手腕一翻,便要将藏在手腕里的矛头抖出来,射死此人。
还不待她出手,黑毛痣抽过来的长鞭,便被一只大手牢牢抓住。
“哟,王掌柜何必与一个乞丐计较,给沈某一个面子!”
那抓住长鞭的是一个高大的壮汉,年约三十上下,嘲讽的看着那黑毛痣。
那黑毛痣见得长鞭被壮汉抓住,怒道:
“沈繁星,你有个鸡毛面子!
你沈记抢我王记商行的生意,这笔烂账还没找你算,你现在还敢主动跳出来?!
莫以为你沈记商行,是皇商就了不起了。
这里是登洲,不是燕安!不是你耍威风的地方!撒手!”
沈繁星嘁了一声:
“我哪有王掌柜威风大,连一个乞丐都要打。”
黑毛痣一抖两条斜眉:
“老子打个乞丐,关你屁事!
我看你不是为这乞丐出头的,你是想找我王家的事吧!
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!来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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