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


我想回答。



但我张不开嘴。



因为——



我不记得了。



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买的房子。



不记得花了多少钱。



不记得在哪儿签的字。



我只记得——我有这套房子。



但我怎么有的,我不记得了。



周海又往前走了一步。



这一次,孙警官没有说“别动”。



因为他也愣住了。



“林越,你还不明白吗?”周海说,“你不是林越。”



“你是周海。”



“我是林越。”



“我们换过来了。”



“三年前就换过来了。”



“你现在以为的那些记忆——那个笔记本,那些账,那张物业费缴费单——都是我写的。我让你以为你是林越。我让你以为你被欺负了。我让你以为你应该报警。”



“因为你报警了,我才能消失。”



“你报警了,警察才会查‘林越’这个身份。”



“查到‘林越’有问题,真正的林越——也就是我——才能脱身。”



“而你,会被当成那个冒充者。”



“被抓进去的,是你。”



“不是我。”



我站在冬天的风里,浑身冰凉。



那些记忆,像碎玻璃一样,一块一块地从我身上掉下来。



物业费。笔记本。照片。表格。



都是他写的。



都是他让我以为是我写的。



我——是谁?



我站在路灯下,看着对面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。



他也看着我。



眼镜后面的眼睛里,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光。



不是得意。不是嘲笑。



是一种更接近于——



怜悯。



“你还不相信吗?”周海说,“你看看你的手。”



我低下头。



我的右手食指上,有一个疤。



切菜的时候切的。



我记得。



我记得那天下班回家,我在切土豆,刀滑了,切到了手指。



血滴在土豆上。



我记得。



“你记得那个疤是怎么来的吗?”周海问。



“记得。切菜切的。”



“什么菜?”



“土豆。”



“什么刀?”



“菜刀。”



“什么样的菜刀?”



“不锈钢的,木柄——”



我停住了。



因为我想不起来了。



那把菜刀长什么样,我不记得了。



是什么牌子的,我不记得了。



在哪买的,我不记得了。



我只记得“一把菜刀”。



一个模糊的、没有任何细节的、像从别人的故事里借来的——记忆。



“那个疤,”周海说,“是我切菜的时候切的。不是土豆,是鱼。我在味极鲜的后厨帮忙的时候,切鱼切的。你记得的那些,都是我给你写的。”



“你手上的疤,是我的。”



“你的手,也是我的。”



“你整个人,都是我做出来的。”



我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手。



右手食指上,那个疤。



淡粉色的,半厘米长。



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。



但它在。



它在那里。



它是我的一部分。



但它不是我的。



“林越,”周海最后说了一句,“你现在知道,为什么你报警的时候,我不跑了吗?”



“因为我不需要跑。”



“你报的警,是帮你抓你自己。”



“警察查的‘林越’,是你。”



“不是我了。”



巷口的黑色车里,门开了。



顾警官走下来。



他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周海。



然后他走到周海面前,拿出手铐。



“周海,你涉嫌肇事逃逸、冒用他人身份、诈骗,现在依法对你进行拘留。”



周海伸出双手,让顾警官铐上。



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停了一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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